事缓则圆,人缓则安,语迟则贵。

讲讲劳动法,“赢了”不一定钱多,“输了”不一定钱少。

helloyosi

有些时候你要认可公司辞退你,就是合法辞退,好吧! 你先记住结论,告诉你为什么,目的是为了拿更多的补偿。

举个例子,张三入职某公司,在6个月试用期的前一天,被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了,如果员工提起违法解除,那么员工胜诉,什么结果?2N对吧。2×0.5=1   一个月工资而已。

但如果员工换个思路呢?我就是不能胜任工作,我就是认可公司合法把我解除了,什么结果?“不能胜任工作”法定补偿 是N,对吧!N是个0.5外加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,再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,加起来就是0.5+1个月的工资,补偿金N+1比赔偿金2N还要多,明白了吧!

这种就是你让公司合法解除就行了,但是一般公司不会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一个试用期员工的,一般是啥理由啊,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对吧?“不能胜任工作”和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这可是两个不同的理有啊。不符合录用条件,公司如果赢了,你可是0补偿的,你赢了才是2N。

所以呢,什么事一定要看细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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